遗失自学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应于每次考试前5天(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到户籍所在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查看各地教育官方网站(具体时间)至考试结束(通常在公共假期办理)。考生需填写《
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录取证书补发、修改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后签字盖章。考生还需缴纳制证费。
考生持区县批准的
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补发、修改入学证书申请表参加考试,并到户籍所在区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新证书下次考试前。当然,有的地区可以到自学考试办公室申领临时准考证,有的地区还可以先拿身份证和座位号通知书参加高考。详情可咨询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