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关于规范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部分本科技术专业名称及学校代码的通知/【/k3/】考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的通知》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开放考试目录》(2021年第2号)的指示精神,结合相关技术专业的具体情况,决定变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K3/。
一、本标准的范围是本科技术类专业的一部分。(参见附件)
二.本标准仅涉及技术专业名称及代码,以技术专业方案变更为准。
3.新的技术专业名称和代码自2021年6月1日起逐步适用。申请范围只涉及申请毕业的学生,即大学毕业生按新的技术专业名称授予毕业证和学士学位。
四、学生注册、毕业论文申请、大专毕业申请、成绩查询、学籍申请等相关事宜,均使用原技术专业名称和代码,直至新技术专业程序发布。
五、关于原能源管理系统(独立本科段)技术专业的认定
1.2021年6月,已成功申请大学毕业的学生将获得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加盖公章的能源管理系统本科毕业证书(独立本科段)。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可以报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能源管理系统技术专业社会经济学学士学位。
2.从2021年12月起,成功申请大学毕业的学生将获得加盖北京建筑工程大学公章的《工程建筑自然环境与电能利用项目(统招专升本》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建筑工程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可申请北京建筑工程大学自然环境与工程建筑电能利用工程专业学士学位。
附件:[/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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